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

老師,你真的說對了

老實說,我不太喜歡我們系上一位老師,他上的課很無聊,他看學生的眼神很討厭,他上的課我沒有學到什麼,雖然這樣說很沒禮貌,但是事實就是這樣,對不起。
但奇怪的是,他曾經說過一段話。

「人很奇怪,其實最容易忘記的就是你動手寫下的東西,反而沒寫下的,都會記的特別深刻,所以你們現在寫的這些筆記,到最後還是會忘記…」
坐在我旁邊第二名仍推了推他那厚到不能再厚的眼鏡,抄著筆記。

他說完這句話,我驚訝很久。我驚訝,是因為一個讓我討厭的老師會說出讓我有共鳴的話;我驚訝,是因為這句話是我在眾多沒有抄下的筆記中,到現在遲遲不能忘記的一句話。直至現在。

我認為這段話可以解釋成兩種層面,一種是教學版,代表老師告誡學生上課不能拘束於文字上的表面,應該將重點像食物中的營養般吸收進人腦內,不然抄再多,最後那些華麗的筆記仍淪為期中期末前縮小版的小抄,被人一份份的傳印,考完後扭曲在教室角落。
但是那些我聽過的黃色笑話、那些我辱罵過人的髒話、那些和我親過嘴的男孩說的謊言、那些跟他們唱過的歌曲、那些我吃過他們說過的甜言蜜語、那些我吸過充滿愁緒的二手菸、那些聽起來好笑的笑聲,卻又是那麼揮之不去的刻在我腦中,就正和桌上的微積分公式透過眼珠那樣對看著。

老師,你真的說對了,但我還是不喜歡你耶。

1 則留言:

hnigel 提到...

哈哈
最後一句真的很好笑
不過我也覺得你們老師說的很有道理
大一大二抄的筆記
現在在講什麼
我都忘了XD

反而記得一些朋友的msn對話= 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