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29日 星期二

罪惡感,NT150


從早上六點45分開始,每10分鐘會叫我一次的手機都被我按掉,今天,我打算一直這樣睡下去,雖然我的懶惰病被爸媽治不好,睡不著,但我還是強迫自己一定要繼續睡,睡到十點半。

對啦,我今天就是為了一個只是皮膚太乾而很癢,請了一整天假。

10點52分,我搭上了公車,投下的那15元帶我去診所。一路上,透過有水漬污垢的窗戶照下的陽光依舊很溫暖,因為連續溼冷的台北,要被金黃色的太陽照射似乎是有點奢侈的事情,對一個OL也是,畢竟習慣已經告訴我,辦公室一年四季都是冷的。

摩托車,公車,兩位阿姨,一位伯伯,早上11點半,我竟然會覺得台北的街頭有點安靜。

「有來過嗎?」
「有!」
「好,健保卡給我一下,順便跟你收150」,沒人跟我說天使也會穿鼻環的。

「洗澡不要洗太熱的水喔,我看你這是濕疹…」醫生以最快的速度打出我要擦的藥膏,最快的說話速度提醒我,現在已經12點15分了,他要吃飯了。我想,這是我今年第二次被他判斷我又是濕疹了,只是部位不一樣。這年頭,要不是我太愛有溼疹,不然就是皮膚科醫生只要會說「你這是濕疹喔」就可以了。

下午1點半,如果我在公司,我一定是剛睡醒,現在我在家,所以是在看重播的「小姐好白」。

這就讓我想到以前國三的時候,常常因為前一天唸書唸太晚,隔天起不來,騙媽媽說我生理痛、頭暈,結果睡到中午後,就什麼事都沒有了。那時在家一點都不想看電視,只想唸書,我想就是從這時開始,播下了罪惡感的種子在心房裡的某個培養皿,等到現在,還在為了只是想偷懶而有一點罪惡感。

「我看你就是偷懶啦!」我媽講完,就出門了。

而我,也再也睡不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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