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

日記本


電腦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,還有我的。那天我想想,為什麼鉛筆袋已經可以理直氣壯的不跟我每天去上班,原因是我已經很少寫字了,就算拿筆,只是想算算數字。大家也習慣躲在那一排的整齊字句中,標楷體,12,寫核心報告,聊msn,在blog上抱怨老師有多機車…手寫的字,自然愈來愈少。

我有多久沒寫字啦?

為了保持我從國小四年級就有的傳統美德,因此我決定再重新開始買本我愛的本子,隨時記錄我的生活。昨天寫了第一篇,我才發現,我的字變潦草了。我並沒有刻意想要寫快點,但他卻在這幾個月中漸漸壓縮扭曲,變成我小時候眼中,大人才會寫的字。

我和約翰藍儂不熟,但李詩卻說我挑了本很有我的感覺的本子,我很開心。

ps:看完色戒,走在有點秋意的街上,會更覺得這是部好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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